倪育賢
1988.2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大法----憲法中,在關于國家權力的最後歸屬這個根本問題上,包含著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邏輯矛盾。憲法正文明明白白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然而,在該憲法的序言裏却又清清楚楚地寫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體人民必須接受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即全中國人民必須服從共産黨的指揮,接受共産黨統治。毫無疑問,這部憲法的序言是直接否定它自己的。
衆所周知,在共和政體下,人民管理國家的最基本的方式,就是人民有選擇執政黨和選擇政府的權利。然而中共憲法序言規定人民必須服從共産黨這一特定政黨的無限期的絕對領導,于是,人民這一最基本最重大的選擇權就被徹底剝奪了。既然人民完全無權選擇由什麽樣的黨來組織政府管理國家,那麽憲法正文中關于“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條文規定就成了毫無實際意義的空話、廢話和假話了。這一事實足可以說明,共産黨在制定憲法的第一天起就已經蓄意偷天換日地把憲法中關于人民權力的規定,變成一紙空文,以達到在實際上取消人民的基本權力的目的。共産黨在制定國家最莊嚴的根本大法時,竟然漠視社會基本良知,公然違背人類的理性思維規則,炮製出如此貽笑大方、自我矛盾的條款來,欺世誤國,莫爲此甚!
中共憲法炮製者的如意算盤是只要在憲法條文中把“黨”與“民”掉一下包,耍一手偷換概念的小小詭辯術,就可以既撈法制和民主之名,又可以行一黨專制之實。然而,它却始料未及,這樣做的結果是必使這部憲法成了權力歸屬二元化的矛盾憲法,這就在實際上成了一個根本無法執行的兩難法規。
一九八七年底,京滬學生奮起爭取民主,學生們根據憲法中關于“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有游行示威的權利”的規定而上街游行示威,應該說學生的行動是符合憲法的,政府無權干預,然而,政府却派出警察來鎮壓學生運動,北京政府幷發出通告不准學生集會游行。警方的理由是:憲法規定公民必須接受党的領導,學生要求民主就是不要党的領導,因此應予以取締。你看,學生和警方都聲稱自己在執行憲法,他們却互相指責對方違反了憲法,他們兩者可以舉出憲法中有利于自己的條文。那麽,學生和警方,他們究竟是誰在遵守憲法,誰在違反憲法呢?我們可以說,他們都在執行憲法,也可以說他們都在違反憲法;我們可以說他們都沒有錯,也可以說他們都錯了。這究竟是怎麽回事呢?其實大家都受騙了,是受了共産黨的騙。因爲共産黨炮製的這部憲法是權力歸屬二元化的矛盾憲法,這是一部自相矛盾、自我抵觸根本無法實際被執行的憲法!
憲法賦予共産黨領導權
這部憲法的荒謬還在于它完全違反了權利和義務必須相互對等的立法原則。憲法規定,全國人民必須聽命于一個特定黨的統治,而人民却無權去干預和約束這個黨的活動,黨對人民的領導是單向的、絕對的、無條件的,這就是說人民如果不接受共産黨的某項錯誤的政策,人民就算違法,而黨即使制定了誤國殃民、倒行逆施的政策,黨還是在執行憲法,人民也必須俯首貼耳,老老實實去遵行;因爲人民如果抗拒党的錯誤領導,人民就成了違法者,這樣党就必然成爲淩駕于人民和國家之上的一個超級權力中心,在這種情况下,所謂“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空洞規定,自然就成了對人民的最大欺騙。
在一個正常合理的社會秩序中,權利與義務是必須互爲依存的,一定的權利必須伴隨著相應的義務;一定的義務必定帶來相應的權利。只有權利而沒有義務,權利就會變成橫暴;只有義務而沒有權利,義務必然成爲奴役。
根據權利和義務必須互相對等的原理,一個黨如果希望享有管理國家的權利,那麽這個黨必須承擔接受人民選擇與監督的義務。而中國共産黨却單方面地要求人民永遠無條件地接受它的統治,而不允許人民對它進行選擇與約束,這就必然使整個國家的政治生活陷于一種極端不合理的畸形脫序狀態。中國共産黨在絕對權力的腐蝕下也逃脫不了絕對腐敗命運!
中共說,因爲黨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所以服從共産黨的領導與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幷不矛盾。這真是强詞奪理,一個享有無限制的統治權力的特權集團與被迫接受這種統治的人民的政治地位、經濟地位是截然不同的,歷史多次證明,共産黨特權階級與廣大人民群衆之間的根本利益常常是尖銳對立的。當黨的政策與人民利益發生尖銳衝突時,人民就無可奈何地要爲黨的利益付出慘重的犧牲。大躍進時代成千上萬人民的餓殍,文革時期幾百萬人民的白骨就是血淋淋的可怕例證!
世界憲政史上的怪胎
共産黨憲法最不講理的是它只規定了人民必須接受共産黨的領導,却沒有片紙隻字規定黨的政策必須與人民的利益相一致。黨對于人民而言,只是一個高高在上操縱一切而絕對無法加以約束的秘密團體;黨的每一個組織對它所管轄的人民,所作出的一切利害悠關的决定,都只是在人民絕對無權知悉的情况下,在黨的秘密會議上作出的,所以許許多多被党打成右派分子或其他什麽分子的人民,只是在黨的决定突然宣布後才獲悉自己已被党剝奪了應有的權利的。
對于黨有關國計民生的一切重大問題的决定,人民都只能被動地執行黨的命令,根本沒有任何方法來修正黨的那些顯然違背人民利益的决定。
歷史上許許多多以自己的良知判斷是非的仁人志士,爲了减輕人民的損害而冒死向共産黨提出種種進言和建議,但是,這些進諫者幾乎無一例外被黨宣布爲人民的敵人,而予以殘酷的迫害。
一面假惺惺地許諾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一面却規定人民必須絕對服從党的領導,這無异于一個銀行口頭上許諾客戶可以自由提取一切存款,而實際上却凍結客戶的所有財産。一個國家的憲法在最根本的權力歸屬這樣的基本問題出現如此荒謬的矛盾,這在世界憲政史上可以說是空前絕後的創舉。十億胼手胝足的勞苦大衆,在這樣荒誕不經的憲法下被永久剝奪了自己最根本的政治選擇權,這真是二十世紀的最大悲劇!